場地、器材、書籍借用單

視訊傳播設計系器材設備中心拍攝器材借用管理辦法


一、教育訓練

1.可透過課程教學示範、學長姊指導、或本系教學影片,學習器材操作方法。

2.於器材室開放時段,週一至週五18:00 ~ 21:30,在值班同學或師長指導下,練習操作器材。

3.為維護器材設備及人員安全,部分器材須經過考試取得「器材認證」後才可借用。

二、借用須知

1.欲借用器材設備,須確實填寫「器材設備借用單」,經審核過後即可借用。

2.借用時間以3天為原則,如有遇特殊情況,如連續假日或寒暑假等,器材室無法有人員值班情況下,則以網路公告時間為準,畢業專題製作另行專案處理。

週一借~週三還、週二借~週四還、週三借~週五還

週四、週五借~週一還( 因週六無人員值班)

3.至系辦投「器材設備借用單」時,須攜帶借用人之學生證及器材認證卡。領用器材時,須攜帶學生證。週一至週五,設備投單、領用、歸還時間如下:

投單時間:16:30-18:00,領用時間:18:30-21:30,歸還時間:16:30-18:00

4.如有特殊借用需求,須請指導老師於器材借用單上親筆簽名,並經由系辦技士審核後即可借用。

5.器材設備續借以投單方式辦理,借用中設備無需帶回器材設備中心盤點,每組借用乙次為上限。

6.遲還器材設備,則採連坐處罰整組組員勞動教育乙次,如因天候、交通或其他非人為因素導致遲還,則視情況可以免罰。

7.請愛惜使用器材,如有人為疏失導致器材損壞,則依情節輕重採比例原則賠償損失。設備遺失則賠償同規格或同等級(含)以上且達可使用狀態之設備。特殊情況則由圖儀設備管理委員會裁定。

8.若發現惡意損毀或偷竊設備,經查證屬實則依校規規定報警處理,並依該物品購買時之原價照價賠償,不得有異議。

三、注意事項

1.使用設備時須注意安全,若有任何問題,請於學校公告上班時間,立即向系辦技士反應,以維護自身之安全與權益。

2.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由圖儀設備管理委員會補充或調整。